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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王某、葛某从石家庄某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商铺并托管给他人,同时支付天津某房地产信息公司服务费4万。因商铺未获预售许可,协议被认定无效。王某、葛某认为天津公司未提供服务,要求退款无果,遂委托北京京云律所律师起诉天津信息咨询公司,要求退还4万元服务费。
京云律师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天津某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是否应当退还王某、葛某服务费 40000 元。
本案中,王某、葛某所购商铺五证不全,无销售许可,现无法办理购房后续手续,而天津某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房地产中介服务专业机构,明知国家的房地产管理法规,在案涉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照的情况下,为王某、葛某与石家庄某开发有限公司订立合同提供居间服务,其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损害了王某、葛某的利益,故天津某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不得要求王某、葛某支付报酬,王某、葛某要求其退还已经收取的报酬应予以支持。
结果:法院采纳了京云拆迁律师的法律意见。判决:天津某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退还王某、葛某服务费 40000元。
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