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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3村征地,安置费用超三亿!北京通州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19

三村征地19.2136公顷,征地补偿费共计8646.12万元,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共计约21400万元,合计30046.12万元!

 

近日,相关部门发布了“通州区宋庄镇丁各庄等三村城中村改造一片区项目宋庄镇宋庄村、邢各庄村、后夏公庄村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图片


后夏公庄村



为实施通州区宋庄镇丁各庄等四村城中村改造一片区项目,拟征收宋庄镇后夏公庄村集体土地5.8519 公顷,现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年-2035年)(街区层面)》,依据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通州区宋庄镇丁各庄等四村城中村改造一片区项目核准的批复》(京通州发改(核)[2024〕47号)实施通州区宋庄镇丁各庄等四村城中村改造一片区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地土地范围

该项目位于宋庄镇后夏公庄村,具体四至:东至翟减沟西侧路,南至邢各庄北街,西至邢各庄中一街,北至京榆旧线。

(二)、拟征收土地地类现状表

耕地0.0052公顷

种植园用地(可调整)0.0399公顷

林地(非可调整)4.3799公顷

农村道路0.0023公顷

工业用地0.8491公顷

公路用地0.2837公顷

城镇村道路用地0.2918公顷

合计5.8519公顷

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名称、面积,最终以市政府征地批复为准。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

由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人民政府启动了本项目范围内地上物清登工作,本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地上物及青苗等情况以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人民政府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三、补偿标准、人员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30万元/亩:后夏公庄村征地补偿费共计2633.355万元。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两项分配比例按我市有关政策执行。

本项目需将后夏公庄村47名农村村民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20名;超转人员23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4名。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约790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部门和民政部门根据北京市相关标准核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征地单位据实支付。

本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地上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丁各庄村等四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集体土地非住宅地上物腾退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宋庄村



为实施通州区宋庄镇丁各庄等四村城中村改造一片区项目,拟征收宋庄镇宋庄村集体土地1.2515 公顷,现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一2035年)》《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年-2035年)(街区层面)》,依据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通州区宋庄镇丁各庄等四村城中村改造一片区项目核准的批复》(京通州发改(核)(2024]47号)实施通州区宋庄镇丁各庄等四村城中村改造一片区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地土地范围


该项目位于宋庄镇宋庄村,东至翟减沟西侧路,南至邢各庄北街,西至邢各庄中一街,北至京榆旧线。


(二)拟征收土地地类现状表


耕地0.5224公顷

种植园用地(可调整)0.0750公顷

林地(非可调整)0.6540公顷

沟渠0.0001公顷

合计1.2515公顷

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名称、面积,最终以市政府征地批复为准。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


由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人民政府启动了本项目范国内地上物清登工作,本项目范图内涉及的地上物及首苗等情况以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人民政府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三、补偿标准、人员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30万元/亩,宋庄村征地补偿获共计563.175万元。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两项分配比例按我市有关政策执行。


宋庄村7名农村村民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2名;超转人员4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1名。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约130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部门和民政部门根据北京市相关标准核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征地单位据实支付。

本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地上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丁名庄村等四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集体土地非住宅地上物腾退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邢各庄村



为实施通州区宋庄镇丁各庄等四村城中村改造一片区项目,拟征收宋庄镇邢各庄村集体土地 12.1102 公顷,现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年-2035年)(街区层面)》,依据北京市通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通州区宋庄镇丁各庄等四村城中村改造一片区项目核准的批复》(京通州发改(核)[2024]47号)实施通州区宋庄镇丁各庄等四村城中村改造一片区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地土地范围

该项目位于宋庄镇邢各庄村,具体四至:东至翟减沟西侧路,南至邢各庄北街,西至邢各庄中一街,北至京榆旧线。


(二)、拟征收土地地类现状表

耕地1.7067公顷

种植园用地(可调整)0.9231公顷

种植园用地(非可调整)5.4355公顷

林地(非可调整)1.1616公顷

其他草地1.0807公顷

农村道路0.4113公顷

沟渠0.0915公顷

设施农用地0.1888公顷

商业服务业用地0.6707公顷

工业用地0.3346公顷

公路用地0.1057公顷

合计12.1102公顷

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名称、面积,最终以政府征地批复为准。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


由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人民政府启动了本项目范国内地上物清登工作,本项目范图内涉及的地上物及首苗等情况以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人民政府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三、补偿标准、人员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30万元/亩,邢各庄村征地补偿费共计5449.59万元,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两项分配比例按我市相关政策执行。


邢各庄村78名农村村民转为非农业户口,其中转非劳动力34名,超转人员35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9名。人员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约12200万元,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部门和民政部门根据北京市相关标准核算为准,多退少补。由征地单位据实支付。


本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地上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丁名庄村等四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集体土地非住宅地上物腾退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京云拆迁征地知识

家庭成员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并且规定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因此对于家庭成员征地补偿根据现行的中央政策,承包土地保持长期稳定不变,即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其本质是解决无地人口的土地承包问题,即无地人口在无地分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家庭内部代际之间进行调剂。依此政策的精神,现有的家庭成员(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均属承包人,因此,原则上,现有家庭成员应当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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