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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政府发布了最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一起来看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和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山口乡头坡社区马林组范围内,东至高压管廊,南至安顺地块,西至高压管廊,北至勇进路。 二、具体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情形,安庆市山口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1年4月19日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皖土开发〔2021〕28号)。 三、土地现状 地块规划主用途为公园绿地,拟征收山口乡头坡社区马林组集体所有土地0.44公顷(6.6亩)。其中:农用地0.44公顷(6.6亩),含耕地0.3219公顷(4.83亩)、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建设用地,不涉及未利用地。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执行。确定征收山口乡头坡社区马林组集体农用地、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59135元/亩;其中:征收建设用地(含宅基地)采用宗地评估方式进行补偿安置,本次征收不涉及建设用地。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本次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按照《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宜政秘〔2021〕141号)执行。市区水田(水浇地)青苗补偿费按1360元/亩执行;林地青苗补偿费按1280元/亩执行,其他附着物按实际依据文件标准执行。 本次土地征收的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 五、安置对象、安置方式 本次征收土地的安置对象根据《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等规定确定,共涉及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70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务工、经商、服役、就学等原因暂时离开集体经济组织,不影响其享有征地补偿安置的权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妇女成员不因丧偶、离婚而影响其享有征地补偿安置的权利;因结婚、生育、抚养收养和政策性移民等原因加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享有征地补偿安置的权利。本次征收土地涉及人口采取货币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相结合的方式方式进行安置。 六、社会保障措施 本次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措施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皖政〔2023〕72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发〔2023〕18号)及《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宜政发〔2024〕4号)的规定执行。我区行政区内,在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将被征地农民安置人员中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户人均所剩耕地面积不足0.3亩)、年满16周岁的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范围。 拆迁评估应该在什么时候进行? 在作出征收决定之后,由被征收人选择评估机构,开始评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房屋评估、鉴定费用由谁负担? 房屋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负担,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负担,复核评估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负担,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咨询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