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千件成功案例,为万位客户解决法律问题
近期,京云律所征拆领域胜案内蒙古包头市捷报频传,有撤销限期拆除公告、行政赔偿等案件,京云拆迁律师为委托人成功维权。以下为部分胜案节选,正在遇到征收拆迁的人可以进行参考借鉴。
基本案情:孙先生在内蒙古包头市经营糕点厂,因棚户区改造被征收。区政府仅付房屋补偿,拒付搬迁、设备及停产损失。孙先生拒签协议,反遭限期拆除公告,要求3日内自拆。为保权益降损,孙先生委托京云拆迁律师起诉区政府,要求撤销拆除公告。
庭审中,区政府辩称,依据包头市规划改造棚户区,提升市容与居住环境。孙先生房屋无规划许可,违建且不符规划,区政府有权处理。孙先生逾期未拆,公告合法,请求法院驳回其诉请。
京云拆迁律师指出:
首先,《行政强制法》要求行政机关在强制执行前须有行政决定。区政府在限期拆除公告后一月即出强制执行决定,该公告实为前置行政决定。
其次,《城乡规划法》规定,未合规建设由规划主管部门处理,可责令改正、罚款或拆除。也就是说,本案应当由具有行政职权的市规划局当地分局作出,区政府作出限期拆除房屋的公告不符合法律规定,超越了法定职权,应当认定为违法。
结果:法院判决:确认区政府作出的限期拆除房屋的公告违法。
判决书
基本案情:苏女士在包头市投资糕点公司,因棚改被征收,补偿未谈拢。公司无规划许可证且苏女士非村民,区政府发限期拆除公告并强制执行。苏女士诉公告及执行书违法至包头中院,期间房屋被强拆,损失百万。苏女士申请国家赔偿未果,遂聘京云拆迁律师维权。
庭审中,被告区政府辩称:1,原告行政赔偿程序不合法,未提赔偿申请,应驳回起诉。2,食品公司项目未获规划许可,属违法建设,被告依法拆除。3,原告赔偿要求无据,房屋违法不赔,设备无损无直接损失,赔偿事项无依据及证据支持。
针对区政府的辩称,京云拆迁律师指出:
1. 区政府强拆依据已被高院判违法,损害苏女士及食品公司权益,原告申请赔偿未获答复后起诉,符合法律规定。
2. 法院摇号选定评估所评估房屋及设备,认定2015年价值333万余元,区政府应赔偿此损失及至判决生效的同期存款利息。
3. 机械设备及物品拆除后存放,评估显示拆除时值74万余元,现剩4.3万余。区政府应返还并赔偿差价70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因保管不善致损。
4. 停产停业损失按食品公司近三年月均计税依据计算,3年损失共计2.07万余元,由区政府赔偿。
结果:法院判决:区政府需赔偿苏女士及食品公司房屋构筑物、机械设备损失333万及利息(自2015年7月10日至判决生效,按同期存款利率计);机械设备及物品损失70万及利息同前;停产停业损失2.07万;评估费3.1万由区政府承担。案件胜诉,苏女士获满意赔偿。
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