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今天找到栏目组寻求帮助的是张先生,父母留下的公租房腾退,作为大哥的张先生“慷慨”让出承租权。承租人变更为小妹后,谁料妹妹“私下”拿走全部利益。裂痕渐深的兄妹亲情该如何挽回?张先生因当初草率决定而错失的利益,还能要得回来吗?BTV科教频道14:00首播的《律师帮帮忙》节目中,王兴华律师将为张先生梳理线索,找到突破口,帮他争取权益。
案例回顾
位于西城区阜成门附近的这两间平房,是张先生父母留下的公租房,也是他曾经的家。2018年,房屋被列入腾退动迁项目,由于父母均已去世,需要将房屋的承租人进行变更。
在父母留下的公租房内,实际有两个户口,一个户口是张先生跟侄女,另一个则是妹妹和已经去世的母亲。
按照腾退办的要求,兄妹二人经过商议,张先生做出了让步。决定将房屋的承租人变更到妹妹的名下。
回想当初的这个决定,张先生后悔不已,心里就像是有一块千斤重的石头,压得他透不过气来。由于承租人已经变更,腾退办便不再与张先生沟通。据张先生了解,父母留下的公租房腾退、拆迁,共有450余万元的补偿款,外加一套房子。可这些却全都落在了妹妹的名下。
相对于其他来到栏目组咨询的当事人而言,张先生显得尤为特别。除了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以外,他拿不出有关案件的任何资料和证据。在2018年,将房屋的承租人变更为妹妹时,也没有留下一句一字,甚至连口头的承诺都不曾有。在张先生的心中,自从弟弟和父母相继去世之后,妹妹是自己最亲的人,这份血浓于水的亲情从没让他怀疑,可残酷的现实,却给了张先生当头一棒。
从腾退之后的这一年多以来,妹妹的电话,张先生再也没能打通。对于无儿无女的张先生来说,腾退的利益是准备用来养老的。张先生还能拿回属于自己的利益吗?让我们看看王兴华律师如何说。
律师支招
王兴华律师表示,像张先生家的这种腾退情况,属于老城区对老旧平房的改造。在腾退之后,并没有重大开发的安排,仅仅是为了完成居民的疏散,所以它时间性、紧迫性和强制性都相对弱一些。像张先生家这样的老城区疏散腾退,也有腾退政策,而且相对比较详细。建议张先生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或者聘请律师的方式,调取具体的腾退政策,这样便可以详细的获知房屋依据什么进行安置,补偿又是如何核算的。
在变更承租人时,张先生认为变更到妹妹名下更为方便,可在腾退办的眼中,张先生放弃了自己的利益,已经没有资格再与腾退办交涉。王兴华律师建议,在面对腾退或者拆迁时,如果决定将承租人变更为多位继承人中的其中一位时,尽量在签订变更协议之前,对相关的权益做出约定,一旦放弃了承租人的资格,将房产登记到别人名下,基本上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权益,所以变更承租人之前的协议非常关键。
公租房由于性质特殊,在面临腾退、拆迁问题时,相关的利益分配也会区别于一般性质的房屋。在这起案件中,这套公租房是张先生父母留下的,张先生作为长子,下面还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弟弟早年去世,弟弟的女儿也就是张先生的侄女,户口也在这套公租房内。但这套公租房拆迁所得的利益,并不适用于按照父母遗产来以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而是要将相关利益归属为承租人。也正因此,当初在变更承租人时,张先生就应与妹妹商量好利益如何分配,这个环节至关重要。
张先生可谓是一步错、步步错,以至于名下无房的他,不得不租房度日。王兴华律师表示,房屋目前还未拆除,这对于张先生来说十分重要,也很可能成为他扭转局面、逆风翻盘的关键。如今,趁着被腾退的公租房尚在,还未动工拆除,张先生应尽快就承租权的问题提起诉讼。证明在承租人变更时存在一定的问题,可以重新理清利益分配的问题,尽量争取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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